30天内及过期应收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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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点

提醒条件:

 未来30天的回款计划

 已经过期的回款计划

 状态=“未回”

状态

 当回款计划的状态="已回"或者不提醒时,提醒消失

 回款状态=“不提醒”,一般用于呆账、坏账标识

 需要注意的是:修改回款计划的状态为已回不等于增加了回款记录

 

记录回款且修改回款计划状态的最佳操作方法:

 

1.在回款计划提醒中,点击客户名称后面的黄色文件夹,打开该客户视图

 

2.在客户视图中找到该回款计划,点击后面的“回款”
3.自动添加回款,保存后,同时自动修改回款计划状态为“已回”